2月7日,苏某聪到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观珠派出所报案称,其通过抖音平台认识一名自称有大量医用口罩出售的网友“小林”,后与小学同学谢某合资向“小林”订购一批价值140.5万元的医用口罩,其中谢某出资127.5万元。因多次转账但对方一直没有发货,苏某聪意识到被“小林”诈骗,只好报警求助。 【法律要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 2020年1月20日,长期在武汉务工的李某静,乘车由武汉返回白河县仓上镇。当日李某静在家宴请多人聚餐,后又参加他人组织的聚餐。 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网络赌博挥霍尽 因涉及防疫物资且价值巨大,接到报案后,大洼分局立即抽调刑侦、网安、食药侦和情报等大队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从电信诈骗、非法经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医疗器材等几个方面,分析研判案件性质,明确侦查方向。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不符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目前,嫌疑人孙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刑事拘留。 专案组经过大量信息比对,查明嫌疑人真实身份为孙某。为防止嫌疑人孙某将赃款转移,盘锦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中心立即将孙某涉案银行账户冻结。与此同时,盘锦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经过周密研判,确定嫌疑人孙某藏身位置。历经8小时、横跨4市、追踪800公里,专案组最终在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一小区将嫌疑人孙某抓获,现场缴获作案用手机1部和银行卡多张。 经过调查,2020年2月7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薛某某(男,30岁,大东镇人)利用群众迫切购买口罩的心理,制作名为“涟水县防护口罩预约服务”的网站链接发布在微信朋友圈中,非法获取公民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薛某某本身经营一家培训中心,想要借此机会骗取个人信息将自己的广告发出去,他本人根本没有任何口罩可供领取。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办理 (第一批) 针对涉口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广东省公安厅迅速启动严打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组织收网行动438次,破获案件1128起,涉案总金额2909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631名,占全国40%。与此同时,广东还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物资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持以“赃不漏点、罪不漏人”的办案原则,快速侦破一批典型案件,迅速形成震慑效应,迫使不法商家不敢为、不能为。2月3日至2月14日,全省共查获涉假劣防护产品类案件44起,抓获嫌疑人99人,捣毁窝点20个,查获口罩等防护物资175万余个(件)。(总台央视记者 张莉莉) 2020-02-16 20:05 2020-02-16 19:52 事实上,疫情发生后苏某聪已被销售上家告知医用口罩脱销,自己也明知无法从其他渠道拿到医用口罩货源,但无奈其已深陷网络赌博不能自拔,只能一次又一次地虚构亲戚拿到货源、与供应商的微信聊天记录等事实,先后骗取谢某医用口罩订购款共计127.5万元,并将全部款项用于赌博活动,挥霍一空。 案例一 男子诈骗127.5万元爱心口罩款,批捕!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法律要旨】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公益资金竟遭骗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淮安警方对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薛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总台央视记者 吴睿 陈虎) 民警通过侦查抓获了虚假网站的制作人薛某某。 安康李某军、李某静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2020年2月2日晚间,犯罪嫌疑人王某景为吓唬其朋友王某博,模仿政府近期发布的疫情通报图片,制作了一张印有“关于对某某路某某小区实施隔离封闭管理公告”的图片,通过微信转发给王某博。王某博信以为真,又转发给其母亲和居住在该小区的其他朋友,之后该图片被转发到多个微信群、朋友圈,引起该小区及周边小区群众恐慌。当晚23时35分,小区群众报警,经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站南派出所与该小区物业核查,该图片所载内容不实,系编造。经预估,该图片在30个微信朋友圈、4000余人的范围内被传播。 二、依法严惩诈骗犯罪 检察官提醒 经审讯,嫌疑人孙某对其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其在疫情期间以虚假销售防疫物资为由诈骗作案二十余起。受害人涉及四川、甘肃等多个省市,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 来源:陕西检察 案例二 2月11日,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通过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了解到该案后,王洪波检察长高度重视,靠前指挥,第一时间挑选业务能手组建专案组,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对接,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专案组在全面系统梳理、充分精准掌握在案物证、书证、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等证据后,就微信聊天记录、是否联系进货、银行转账记录等方面,提出侦查引导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时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积极作用,确保该案在事实清楚且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实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进一步推动全区形成依法从严从重惩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的强大合力。 当日诉、当日判!内蒙古首例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宣判来源:新华视点微博 ———————————————————— 惩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 西安杨某某妨害公务案 1月24日至1月30日,镇、村安排专人通过电话、上门、微信方式多次告知李某军其女李某静系武汉返乡人员,要求其全家居家隔离,不能接触他人,不能外出或者聚餐。但1月24日中午,李某军仍邀请多名亲属在家聚餐。2月2日,李某军出现发烧症状,次日经白河县人民医院诊断李某军系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并医学隔离治疗。 案发当日,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对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刑事立案侦查,次日依法对其刑事拘留,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2月6日,灞桥区人民检察院于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捕当日对蔡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由于蔡某某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持凶器随意殴打疫情防控人员等行为可能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需待伤情鉴定和财产价值评估后,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定罪处罚。 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2020-02-16 19:50 ———————————————————— 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本案犯罪嫌疑人苏某聪,在全民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之际,却大发国难财,对国不忠,丧失了做人的底线;罔顾同窗情谊,于人无信,践踏诚实信用之为人准则。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赌”网恢恢,“输”而不漏,网络赌博,害人害己,苏某聪以赌试法,触犯了法律的底线。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苏某聪采取捏造事实、编造证据报假案以逃避法律责任的伎俩,终逃不出办案机关的火眼金睛,等待苏某聪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明明涉嫌诈骗他人 (编辑:) |